武术在民国被称为什么

随着中国近代史的发展,民初时期出现了大量武术组织和流派,这些组织和流派为了争取社会政治地位,用不同的叫法来称呼自己所从事的技艺。在民国时期,武术被普遍称为国术。

在当时,国术一词被广泛使用,不仅是作为武术的代称,还包括射击、游泳、摔跤等多种项目。在整个国术体系中,武术占有重要的位置。国术的掌故一书中曾谈及:“中华民族的国术除了拳术、剑术之外,还有兵器术、鞭术、棍术、梅花拳、太极拳、形意拳、八卦掌、螳螂拳、合气道和武术器械等种类”。可以看出,国术是一个涵盖了各种拳术、兵器术的概括性词汇。

然而,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,国家开始对武术运动进行规范和统一,同时也明确了武术这一名称。1958年,中国武术协会正式成立,为了与其他国际性体育协会的武术或格斗运动区分,改中华武术协会为中国武术协会,将武术命名为“中国武术”,并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标准化。